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安全与版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维度

Abstract

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安全和版权保护的冲突不可避免。在相关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中,不同法院对相同和类似案件的判决存在显著差异。这种源自于大数据下的权利冲突而产生的差异作为一种新兴的法律现象,尚缺乏科学的机制对其进行有效协调,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安全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法律规定、对信息安全和版权保护平衡的司法实践基本准则,以及对相关冲突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本身影响考虑的缺乏。因此,可以从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信息安全保护优先的原则、依托个案平衡确保司法实践中的结果公正,以及建立以有利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作为协调标准等举措,构建大数据下信息安全和版权保护的冲突方面进行协调机制。“中国家族办公室白皮书”项目(1061-23618016)中国石油东方地球勘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境外单位党的建设和风险管控研究”项目(1061-23618016)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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