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古村落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Abstract

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地区,有着悠久而灿烂的多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的文化的基因、根性、文化脉络和历史记忆大多在村落里。通过立法加强对古村落的保护,蕴含\"求同存异\"的价值取向,有助于中华视野下少数民族文化的展现,有助于强化新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5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修订,赋予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立法权,新疆也面临地方立法主体扩容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古村落保护也属此次立法主体扩容后的立法事项,文本阐述了新疆古村落保护的重大意义、实施关键及不同层级的立法主体对古村落保护的立法策略。新疆法学会青年项目“南疆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法治保障研究”(XF2017C01);;新疆大学“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青年项目“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为进路的新疆民族宗教法制建设研究”;;新疆社科规划办项目“新疆农村变迁及社会稳定法治建设研究”(17BFX039)的阶段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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