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定期定额征税制度检讨——以陈德惠律师涉嫌偷税案为例

Abstract

征纳之间由于对税收定额的理解不一致,导致纳税人经常因此遭受责罚。本文认为应当维护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免除纳税人在定额之外的纳税义务,即使不能免除,纳税人不申报超定额税收的行为也不具有可罚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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