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发展泛珠三角地区产业合作的前提与基础

Abstract

区域经济合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易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同地区经济主体从而政府基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内生需求。产业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合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对泛珠三角经济区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而言,不仅整个泛珠三角地区,而且泛珠三角地区内各省区内部的产业分工协作都是相当有限的。在目前条件下,发展泛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与协作,不是直接从发展产业分工协作入手,而是从其基础:发展经济区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入手。市场主体在密切经济贸易联系基础上,自然会逐渐产生符合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产业分工与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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