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的法律分析

Abstract

厦门市颁布的《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评论也褒贬不一。笔者尝试以法律角度对这一规范性文件予以评述,从国内法及他们自身的角度分析,得出现阶段所实施的厦门市最低价中标办法是对我国各项法制的违背,必须对其予以改进,代之以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法律制度,并引入国外的工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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