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及其承载能力分析

Abstract

把新疆划分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外流区、准噶尔盆地—天山北坡经济区、塔里木盆地-塔里木河流域区和吐哈盆地诸小河流域区等4个水资源分区。系统分析估算了各分区的水资源总量、水资源可利用量以及水资源的利用现状、水资源的潜力及其承载能力,并参考已有研究结果进行了评述。新疆社会经济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为598.96×108m3,新疆生态需水量为229.31×108m3;在建立节水型社会后,可以满足新疆社会经济、生态的需水。到2050年人均GDP81697.49元时,可承载的人口规模不低于3 250.8×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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