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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人共有的物”概念的沉浮——“英特纳雄耐尔”一定会实现

Abstract

本文为参加2006 年6 月25 日- 30 日在俄罗斯莫斯科大学举行的“第四届罗马法国际会议———罗马公法和私法:几个世纪以来欧洲 法律发展的经验”会议而作。本文的中文本只发表在《法商研究》和中国期刊网,任何其他法律网站登载本文都是侵权行为,将承受最近生 效的司法解释课加的制裁。本声明是本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古罗马法学家马尔西安首次提出了“一切人共有的物”的概念,体现了古典时期罗马法的世界主义思想。“一切人共有的物”包括4种客体:空气、流水、大海及海滨。从经济或自由的角度看,它们的性质彼此存在差别。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一切人共有的物”概念一度崩溃,I.2,1,1与现代拉美各国民法典相关条文的对比表明,“一切人共有的物”的多数客体已转化为现代的国家公产客体,国际主义被缩减为民族主义;涉及的问题也由市民法转入了行政法。在当代,“一切人共有的物”除了公海外,还增加了一些新品种,如全人类世界遗产等。这标志着“一切人共有的物”概念的复兴,并必将成为“英特纳雄耐尔”实现的第一块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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