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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西藏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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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tract]]1950年中共政權進入西藏 前,西藏人認為西藏是世界的中心,當初英國人進入西藏時,西藏人將英國人視為「外洲人」(即類似天外人的意思),他們對於整個世界的認知,除了西藏本身之外,就是東部的中國(代表法律嚴密的國家)、南部的尼泊爾(代表工匠技術優異的國家)、西部的印度(代表教化嚴謹的國家)及北部的突厥(代表軍事強盛的區域)。西藏人民沒有現代國家主權觀念 。 中共政權軍隊自1951年5月23日兵臨城下後,強迫西藏政府簽署「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以來,西藏經歷了千年少見變局。西藏社會的特色在於傳統的宗教與生活方式,但這幾十年來大部份的寺廟被破壞,多數文物也在社會運動中付之一炬,藏語的使用遭到壓抑。進一步來看,北京雖稱西藏為自治區,但這幾年來統治,實質上是施行同化政策,也是漢化政策,不再承認西藏特殊的文化、歷史背景與生活方式 。在中國大陸內部推動的社會改造運動,如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也在西藏如火如荼推行。遇到反抗的時候,一再採取高壓的手段,宣佈戒嚴,幾乎是軍事統治。在這樣統治下,藏人生活在恐懼之中,不難想像。西元2015年7月中國大陸的12屆全代會上通過了新修正的「國家安全法」,其中對於國家危險、國家威脅未予以明確的規範與定義,無限的擴大了政府的解釋,且對於境內的宗教事務也表明強烈的反對境外的勢力干涉,這無疑是對以宗教為生活重心的西藏人民來說是一大衝擊。 西藏人權問題備受世界各民主國家密切關注,從法律面、生活面、經濟面來看,中國大陸無不加以限制、監控,也因此西藏人權問題探討是有其重要性。 遍觀當今有關西藏人權問題的學術研究成果,本研究團隊認為倘若以台灣為中心,大抵可分為4個大區塊進行檢視。第一個區塊是我國國內相關期刊論文報告、媒體報章等相關研究成果;其次‧第二個區塊則為中國大陸所出版發行的相關期刊文獻。當然在表達意見、學術出版嚴密控制下,綜觀中國大陸談論西藏人權問題的官民文獻,以「和平解放」為主軸的歌功頌德型文獻者眾,幾無具有批判性質不同意見,但就掌握中國大陸官方立場而論,這些數量堪稱龐雜的相關研究成果,卻不失傳達中國大陸北京當局意向的價值,這部份文獻不無參考的餘地。再者,第三區塊係以「藏人行政中央」 所屬「西藏人權與民主促進中心」(Tibeta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每年出版的有關西藏人權狀況報告(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Tibet Annual Report),則是研究西藏人權無法忽略的重要參考。最後,第四區塊則為西方民主世界國家如美國、歐盟乃至於非政府組織 (NGO)如: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等針對的西藏人權問題所做的相關觀察報告,這是也是在研究西藏人權問題上必要的素材。 以上述各種不同來源的文獻資料為經,2016年重要的西藏人權相關事件為緯,本研究團隊將一面彙整歸納這些立場觀點容有差異的西藏人權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則我國人權立國角度出發,探討我國對西藏人權問題應採取的態度。[[note]]MTAC-CED-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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